GB/T 5095.11-1997 是中國國家標準,標題為《電子設備用機電元件 基本試驗規程及測量方法 第11部分:氣候試驗》(Basic test procedures and measuring methods for electromechanical components for electronic equipment - Part 11: Climate tests)。
該標準規定了電子設備用機電元件在氣候試驗中的基本試驗規程和測量方法,旨在模擬不同氣候條件下的影響,測試機電元件的性能、可靠性和適應性。
一、范圍:
是確立詳細的標準試驗方法,以評定元件在正常使用中(包括儲存)可能遇到的規定環(huán)境中以規定的方式進(jìn)行工作的能力。
二、試驗項目:
高低溫試驗、濕熱試驗、低氣壓驗(如需要)、砂塵試驗等。
四、設備廠(chǎng)商:
環(huán)儀儀器
五、試驗程序(部分):
砂塵試驗:
詳細規范應規定要進(jìn)行的循環(huán)次數,每一循環(huán)至少2h并由4步組成。
a)在30min 內,試驗箱應穩定在下列極限條件內:
-溫度:(30±3)℃;
-相對濕度:<25%;
-風(fēng)速:詳細規范應規定風(fēng)速為 3m/s~10m/s中的一種,推薦風(fēng)速為(3.0±0.3)m/s ;
-微粒濃度:(5±1.5)g/m3。
b)上述條件應保持30min ;
c)在30min內,溫度調到(65±5)℃,其余參數保持不變;
d)在新條件下保持lh。
除非另有規定,每一位置狀態(tài)應進(jìn)行一次循環(huán)。每?jì)纱窝h(huán)之間,應在2h 內將溫度降到(30±3)℃。
恢復
試驗后為了防止潮氣影響,應采用抖動(dòng)、掃或刷的方法將插合的試驗樣品上的砂去掉,但不用吹風(fēng)機或抽氣裝置,以免使砂進(jìn)人試驗樣品。
使試驗樣品恢復到室溫時(shí)為止。
通過(guò)遵循 GB/T 5095.11-1997 標準,可以對電子設備用機電元件在不同氣候條件下的性能進(jìn)行評估,以確保其能夠在各種環(huán)境下正常工作和可靠運行。